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为保证学位与研究生教育质量,做好学位授权点合格评估工作,根据《北京市学位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2020-2025年学位授权点周期性合格评估工作的通知》(京学位办﹝2021﹞2号),自2022年起,参与学位授权点周期性合格评估的学位授权点需编制《学位授权点建设年度报告》,反映学位授权点建设的总体情况,制度建设完善和执行情况。现将《学位授权点建设年度报告》(以下简称“《报告》”)撰写工作安排如下:
一、需要提交《报告》的学位授权点
所有确定参加2022-2025年学位授权点周期性合格评估的学术学位授权点和专业学位授权点均须提交《报告》。学位授权点合格评估是我国学位授权审核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每6年进行一轮,获得学位授权满6年的学术学位授权点和专业学位授权点,均须进行合格评估。
我校本次需要提交《报告》的学位授权点为:理论经济学、应用经济学、工商管理、统计学、法学、社会学、中国语言文学、管理科学与工程、公共管理等9个一级学科学位授权点,以及工商管理、法律、公共管理、会计、金融、应用统计、税务、国际商务、保险、资产评估、审计、应用心理等12个专业学位授权点。
二、任务分工
各一级学科学位授权点按一级学科撰写《报告》,各专业学位授权点按专业学位类别撰写《报告》。各学位授权点撰写任务分工见表1、2。
表1 一级学科学位授权点《报告》撰写工作任务分工表
学位授权点层次 |
学位授权点名称 |
牵头单位 |
配合单位 |
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 |
理论经济学 |
经济学院 |
财经研究院 |
应用经济学 |
研究生院 |
各二级学科建设单位 |
工商管理 |
商学院 |
会计学院 |
统计学 |
统计与数学学院 |
—— |
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 |
法学 |
法学院 |
—— |
社会学 |
社会与心理学院 |
—— |
中国语言文学 |
文化与传媒学院 |
|
管理科学与工程 |
管理科学与工程学院 |
信息学院 |
公共管理 |
政府管理学院 |
保险学院 |
表2 专业学位授权点《报告》撰写工作相关任务分工表
学位授权点层次 |
学位授权点名称 |
组织单位 |
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 |
工商管理 |
商学院 |
会计 |
会计学院 |
公共管理 |
政府管理学院 |
法律 |
法学院 |
金融 |
金融学院牵头,中国金融发展研究院配合 |
应用统计 |
统计与数学学院 |
税务 |
财政税务学院 |
国际商务 |
国际经济与贸易学院牵头,经济学院配合 |
保险 |
保险学院 |
资产评估 |
财政税务学院 |
审计 |
会计学院 |
应用心理 |
社会与心理学院 |
三、撰写内容
请各学位授权点建设单位参考教育部学位授权点抽评要素(见附件1)和学校学位授权点自我评估指标体系(见附件2)撰写《报告》,报告提纲见附件3。《报告》撰写内容时间段为2020年9月1日至2021年8月31日,字数不限,以不超过6000字为宜。
四、工作安排
应用经济学一级学科学位授权点的《报告》撰写工作由研究生院牵头组织、应用经济学各学位授权点建设单位配合完成,各其他学位授权点的《报告》撰写工作由牵头单位联合配合单位自行组织。
请各学位授权点建设单位于3月18日(周五)下班前将本单位《报告》发送至研究生院学位办公室邮箱。
各应用经济学一级学科学位授权点建设单位(含:财政税务学院、金融学院、保险学院、统计与数学学院、国际经济与贸易学院、经济学院、管理科学与工程学院、政府管理学院、体育经济与管理学院、信息学院、财经研究院、中国经济与管理研究院、中国金融发展研究院、中国公共财政与政策研究院、人力资本与劳动经济研究中心、中国财政发展协同创新中心)须将本单位应用经济学一级学科下各二级学科学位授权点相关情况作为《报告》素材提交至学位办邮箱,需要提交的素材内容见附件4。
联 系 人:赵志超;
联系电话:62289076;
电子邮箱:xwb9076@cufe.edu.cn。
特此通知。
附件:
1.学位授权点抽评要素(教育部制定)
2.开云APP官网入口学位授权点自我评估指标体系(分学术学位、专业学位)
3.学位授权点建设年度报告提纲
4.应用经济学学位授权点相关建设单位须提交素材清单
研究生工作部、研究生院
2022年3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