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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2-2023学年春季学期研究生课程教学质量评价工作的通知

(中国)开云有限公司:2023-05-25 17:03    浏览次数:    来源:

研字〔202337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为了解和掌握我校研究生课堂教学情况,充分发挥教学评价对教学质量的监督和促进作用,根据《开云APP官网入口研究生课程教学质量评价管理办法(试行)》(校发﹝2022﹞43号),学校现组织开展研究生课程教学质量评价工作,主要有评教准备学生评教教师自评三部分,具体安排如下:

一、评教准备

为确保研究生课程教学评价工作顺利开展,在正式开放评教系统前,各单位研究生教务秘书须于5月29日-6月2日登录校园门户“(新)研究生系统”(研究生信息管理与服务平台),核对本单位开课课程与任课教师信息是否匹配,若信息有误请在 “排课管理——调停课管理——换教师周次”界面修改。

二、学生评教

1.全体在校研究生(硕士生、博士生、硕博连读生、本科直博生)须对本学期所学课程(包括必修课和选修课)的全部任课教师进行评价。

2.评教采用匿名方式进行,评教结果不影响教师对学生成绩的评定。

3.评教系统开放时间:2023年6月59:00至2023年9月823:59。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评教的同学将影响成绩查询。

4.研究生可从校园门户登录“(新)研究生系统”(研究生信息管理与服务平台)进行评教。评教流程详见附件1。

三、教师自评

1.为保证课程质量评价结果的客观性,本学期承担课程教学任务的教师,均须对本学期完成的课程教学情况进行自评。

2.任课教师可从校园门户登录“(新)研究生系统”(研究生信息管理与服务平台)进行自评。评教系统开放时间:2023年6月59:00至2023年9月823:59。自评流程详见附件2。

教学评价是实现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发挥以评辅教以评促教的重要方面,对于促进授课教师提高教学水平,形成更好的课堂教学风貌不断提升人才培养质量都具有积极的参考作用。请各培养单位高度重视、及时通知、认真组织本单位研究生和任课教师按时完成课程教学评价。

特此通知。

 

附件:1.课程教学评价学生端操作流程

2.课程教学评价教师端操作流程

 

研究生院

2023年5月25日